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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智慧柜员机办理开卡、出售UKEY或动态令牌业务,出现吐卡、吐UKEY或动态令牌不成功等异常情况时,应先在核心系统进行核对确认,根据核对结果进行后续处理。若业务办理成功,将银行卡、UKEY或动态令牌交还客户;若业务办理不成功,应将凭证按规定操作重新装入凭证箱继续使用。
使用移动式智慧柜员机办理发卡以及电子银行业务,需要携带银行卡、UKEY(令牌)外出时,可以由设备绑定柜员1人前往办理。
使用移动式智慧柜员机办理业务完毕,操作人员应及时退出系统,关闭设备。返回营业网点后,会计主管应对操作人员办理的业务及时进行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移动式智慧柜员机日常保管由营业网点会计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外出使用应经营业网点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同时指定专人操作设备。
采用大堂式安装的智慧柜员机现金及凭证的清机周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
采用穿墙式安装的智慧柜员机应每日日终前
将设备现金全部清机至柜员库箱,营业日终后设备内不得留存现金,凭证日终可以留存设备凭证箱内,但至少保证每7天(含)对凭证进行清机一次,核对账实。
智慧柜员机的备用钥匙由设备管理员密封签章后,交农商银行现金管理部门集中装箱加锁入库保管。
高速现金辅柜保险柜钥匙与保险柜密码应分持分管,并坚持“双人分管、平行交接”的原则。无法达到“平行交接”要求的,应通过更换保险柜锁具的方式予以解决。
智慧柜员机机柜钥匙和凭证箱钥匙一般可由凭证管理员一并保管。
营业网点应于智慧柜员机验收交接后妥善保管各类钥匙,其中智慧柜员机保险柜钥匙留存一把作为工作钥匙,其余钥匙应及时抄列清单上交农商银行现金管理部门封存,作为保险柜备用钥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