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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智慧厅堂系统审核业务时,厅堂审核人员应保证审核的真实性、有效性,防止审核流于形式,重点审核“人、证、现场信息”的一致性,注重当面核实客户的交易目的、交易意愿,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严防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业务。
厅堂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出现代替客户操作的情况,严禁厅堂服务人员利用业务指导的机会保管客户银行卡、UKEY等私人物品,保管、窃取客户密码及业务验证码。
每日营业前,会计主管或指定专人通过智慧柜员“现金清机”功能,查看高速现金模块现金余额、废钞箱现金数量,根据网点日常现金使用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清加钞。
开通“厅堂PAD”审核模式的营业网点,业务审核人员,应及时通过厅堂PAD查看审核消息,认真对客户进行“人、证、现场情况”的一致性审核。
因系统故障导致智慧柜员机办理业务结果未知的,以核心业务系统的处理状态为准。
智慧柜员机出现重要空白凭证缺失、账实不符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属于系统或者设备问题的,应暂停运行设备,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待查实原因并解决问题后方可重新开启设备。
使用智慧柜员机办理开卡、出售UKEY或动态令牌业务,出现吐卡、吐UKEY或动态令牌不成功等异常情况时,应先在核心系统进行核对确认,根据核对结果进行后续处理。若业务办理成功,将银行卡、UKEY或动态令牌交还客户;若业务办理不成功,应将凭证按规定操作重新装入凭证箱继续使用。
使用移动式智慧柜员机办理发卡以及电子银行业务,需要携带银行卡、UKEY(令牌)外出时,可以由设备绑定柜员1人前往办理。
使用移动式智慧柜员机办理业务完毕,操作人员应及时退出系统,关闭设备。返回营业网点后,会计主管应对操作人员办理的业务及时进行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移动式智慧柜员机日常保管由营业网点会计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每次外出使用应经营业网点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同时指定专人操作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