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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会计应按照合同条款审核合同拆单信息,确保对合同条款的拆分符合公允价值分摊原则,避免出现某项销售或服务收支倒挂、毛利为负的情况.
对于项目类业务合同审核需明确区分设备销售、工程施工、集成服务等履约义务,对于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履约义务,应表述清晰、容易辨识.
项目会计应配合业务部门测算项目履约进度,合理合规确认收入,不能把项目验收报告作为确认收入的唯一依据,可以根据客户付款进度确认收入。
项目收入的核算:严格遵守新收入准则,确保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服务控制权的时点及时确认收入,准确入账。
销售设备及软件产品、集成服务、软件服务、工程服务等均在项目施工期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合同约定价格不公允或未明确约定,且无法获取各项服务、 设备的公允价值,全部按集成服务确认收入。
提供服务加设备所有权转移收入核算方式:集成服务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后续维护服务按受益期分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在客户能够实质控制设备时按现值一次性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融资租赁收入.
类型一:服务加设备所有权转移合同要点:合同中明确区分提供服务和第三方设备销售价款,且约定设备的所有权在交付后即刻转移给客户。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于未出账计收的业务,原则上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收到客户款项,未确认收入时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需设立预存款专户,与客户约定不得退费或作为其他资金使用,由系统支撑相关记录及财务处理,开具专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