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新发展为驱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中国联通利用( )工具,根据相似发展环境对所有省市公司进行分组,分别确定对标的关键指标,提升价值管理的精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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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题目
集团公司销售云公司IDC资源,云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并 100%全额计收,项目收入按照客户所在地和基地所在地各 50%的规则,通过管理帐形式全额分摊到省公司地市分公司。
各省分(子)公司制定IDC跨域营销结算价格要充分考虑项目发起省销售积极性,给项目发起省一定利润作为营销成本,从而促进跨域营销项目达成。原则上结算价要求不低于机柜或带宽成本。
非全国名单制客户的 IDC 跨域业务参照(中国联通集团〔2017〕312 号)《中国联通政企大客户协同营销管理办法》,由各省分(子)公司根据客户营销界面的要求(要求同全国名单制客户)自行开展,如涉及商机冲突或需总部支撑的重大商机,可向集团政企客户事业部对口行业处室提出协同营销申请,由集团政企客户事业部牵头进行协调或协同。
全国名单制客户的 IDC 跨域业务参照(中国联通集团〔2017〕312 号)《中国联通政企大客户协同营销管理办法》,由全网营销团队进行协同营销,由总部签约。
个人用户所使用的具备普遍通用功能的终端,如手机,Pad,智能穿戴等,智能泛终端属于ICT项目类设备。
项目会计应基于业务实质审核合同约定与业务实质的一致性,对不一致的地方要及时反馈至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最终确定。
ICT系统中的项目的缴费期应该与合同条款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应提供可以证明真实性的附件说明。
财务应重点关注ICT项目的存货余额(含合同履约成本及劳务成本),如超过项目预计总成本的50%,应评估项目核算进度的合理性。
根据新租赁准则“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全额计收条款,当设备与合同中其他资产存在高度依赖,承租人不可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时,融资租赁可全额计收。
ICT项目结项申请审核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向相关部门发出《项目结项通知》,该项目关闭,项目结项后不可再发起变更,也不可再发生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