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行政强制改要素,责令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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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约着管辖、证据、程序以及判决等规定,是行政诉讼法其他部分的前提和基础。( )
221.行政诉讼法中对受案范围通过肯定式列举和否定式列举进行了规定。( )
220.行政诉讼法是关于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定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的规则。( )
219.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指的是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同时也包括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
218.行政诉讼案件一律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217.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
2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只能由第三人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无权主动通知其参加诉讼。( )
2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13.根据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即可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