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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应重点关注作业风险点,同时以“( )”为目标,同步勘察带电作业或中(低)压发电车作业的可行性。
所有纳入配网生产业务风险管控表的检修作业都应开展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由该项作业( )或工作负责人组织,设备运维单位(用户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检修作业计划由县级公司运维管理部门或检修单位进行编制,Ⅲ级及以上由地市公司组织审批,( )级需报省公司设备部审查、备案。
( )临时离开时,应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离开作业现场;若必须长时间离开作业现场时,应变更专责监护人,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工作期间,( )若需暂时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若需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变更工作负责人,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及工作许可人。
停电工作前,( )应与工作负责人核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检查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指明保留带电部位。
配网工程安全管理“十八项禁令”第七条禁令要求,停电、送电作业应严格执行( ),禁止采用约时停电、送电。
检修作业计划变更时长超过()及以上的,应根据新的计划内容重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检修作业风险升级时,应按照新的分级要求,履行检修计划管理流程。
( )级风险作业项目检修作业计划由县级公司运维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地市公司运维管理部门组织调控中心、设备运维单位、不停电作业管理单位等进行检修计划的审核,地市公司运维管理部门批复。
( )级风险作业项目检修作业计划由县级公司运维管理部门进行编制,地市公司运维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监督部门、调控中心、设备运维单位等进行检修计划的审核,并报省公司设备部审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