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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完成后,应采用文字、图片或影像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填写勘察记录,明确作业方式、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关键要素,并由所有参与现场勘察人员签字确认,作为检修方案编制的重要依据。
现场勘察应重点关注作业风险点,同时以“减少停电户数”为目标,同步勘察带电作业或中(低)压发电车作业的可行性。
检修作业计划变更时长超过15天及以上的,应根据新的计划内容重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检修作业风险升级时,应按照新的分级要求,履行检修计划管理流程。
通过“多班组配合”完成消缺检修作业,同一年内,同一条配电线路主线不宜超过三次及以上的停电检修计划。
工作负责人应合理配置工作班成员,按照“双准入”要求核实现场作业人员资格,确保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满足现场作业要求。
Ⅳ级检修作业方案由检修班组、供电所组织编制,报县级公司运维管理部门审核、批复,项目实施前5日完成。
Ⅱ级检修作业方案由检修单位组织编制,地市公司运维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组织审批,省公司专业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审查并备案,方案编制与审批应在项目实施前7日完成。
带电作业现场勘察后应执行“三张照片”要求,即勘察人员应留存带电作业现场“点位远景照”“点位近景照”和“作业部位照”影像资料。
恢复送电时,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确认所有工作已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撤离,所有接地线已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合闸送电。
工作负责人应由有专业工作经验、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和流程、工作范围的施工单位自有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名单应经施工单位考核、批准、公布,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