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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发现旅客(托运人)携带(托运)物品疑似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检测证明时,列车上应终止其旅行或托运,由列车长编客运记录,交()处理。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安检查危落实“逢液必查”原则,对旅客携带进站的液体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执行“观、闻、喝”作业标准,查看液体及包装状态,闻辨液体属性,盯控喝验落实,一次喝验不少于()mL 。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实施物品开包检查时,一般应由()打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由检查人员进行重点开包查验,但应尽量保持旅客物品完好。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重大安保时期终到或经停核心区和重要专运警卫交会任务列车,在重联动车组列车中没有乘警的车体,增派的安全员要在前组列车乘警的统一指导下,每()小时对本组车体重点部位进行巡视。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重大安保时期终到或经停核心区和重要专运警卫交会任务列车,在重联动车组列车中没有乘警的车体,要增派()名安全员,佩戴明显标识。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重大安保时期终到或经停核心区和重要专运警卫交会任务列车,每趟列车至少派()名专业干部添乘。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每组旅客列车车底应配备手持金属探测仪()个(含备用电池、充电器)、反恐防暴应急处置装备1套。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手持金属探测仪原则上适用对()进行检查时使用。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旅客列车常态时期根据工作需要,由()牵头组织客运乘务员开展车上安全检查。
《南昌局集团公司安检查危工作管理办法》(南铁客〔2019〕264号)规定旅客不接受安全检查时,在列车上的由列车长会同乘警负责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