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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牵头行社接到借款人提出的借款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全面分析借款申请人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以及拟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预期效益、贷款收益与风险等。
单选题
社团贷款实行“谁营销、谁牵头、谁评审,谁负责”的运行模式。
单选题
社团成员应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共担”的原则自主决策各自放款行为,并按实际承担份额享有社团贷款项下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单选题
代理行社经社团成员协商确定,不可以由牵头行社或者借款人开立结算账户的县级行社担任。
单选题
按照在社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社团成员分为牵头行社、代理行社和成员行社,并依据社团贷款合同内容履行相应职责。
单选题
社团贷款可以展期一次。
单选题
社团贷款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单选题
社团贷款投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土地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要求、行业信贷制度。
单选题
省联社和审计中心可以干预县级行社社团贷款业务的经营自主权。
单选题
办理社团贷款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协商、权责明晰、讲求效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