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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当事人因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单选题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规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单选题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的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单选题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服行务,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权人的债务消灭。
单选题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单选题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共同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
单选题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由债务人享有选择权。
单选题
当事人应当遵循经济合理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单选题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