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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电力用户是其产权内配用电系统和设备可靠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配合电力企业做好配用电系统和设备的配置与运行维护。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电力可靠性管理信息代码分为企业(单位)代码和设备代码两类。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责任原因代码由2段6位代码组成,两位为1段,2段存在隶属关系。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技术原因代码由2段6位代码组成。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电力设备(施)代码由4段10位代码、四个层次组成,下一层和上一层为隶属的关系。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责任原因代码是指不可用事件中设备或者其系统(设备)、子系统(部件)、零部件的故障或缺陷技术类型的编码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技术原因代码是指不可用事件中设备或者其系统(设备)、子系统(部件)、零部件出现故障或缺陷诱因责任的编码。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设备代码是指按照编码规则给定的各类发输变配电主设备及其系统(设备)、子系统(部件)、零部件的特定编码。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规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涉及的企业(单位)代码、设备代码、技术原因和责任原因代码的编制要求
根据《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规范(报批稿)》各类可靠性管理代码的新增、变更和注销等事项,由需求企业或单位提出申请,由其一级归属单位审批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