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8.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口罩1000箱,甲于2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货款,乙于收到款项半个月后发货。1月29日,甲调查发现,乙因资不抵债已将口罩生产机卖掉抵债,剩余口罩库存已不足100箱。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当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甲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义务
B
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C
若在合理期限内乙提供了担保,甲应当向乙付款
D
若在合理期限内乙未提供担保,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CD
解析:
『解析』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有不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1)“中止”合同并“通知”对方,要求对方证明有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的担保(选项AB);(2)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担保,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D)。
相关知识点:
不安抗辩权及合同履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