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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网线路保护应以保证公共电网的可靠性为原则,兼顾分布式电源的运行方式。
电网侧有检修计划时,储能系统应按电力调控机构指令做好相应安全措施,防止出现反送电造成人身、设备事故。
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微电网应向电力调控机构提供的基本信息应包括电气模拟量、电能量、状态量等信息。
接有分布式电源的10kV配电台区,可以与其他台区建立低压联络(配电室、箱式变电站低压母线间联络除外)。
380V接入的分布式电源,10kV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海洋能发电项目,可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光纤到户的可采用光纤通信方式),但应采取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分布式电源采用专线方式接入时,专线线路应投重合闸。
分布式电源项目的系统通信方式可采用无线专网或GPRS、CDMA无线公网通信方式。当有控制要求时,不应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方式。
分布式电源采用专用送出线路接入变电站或开关站10kV母线时,一般情况下配置(方向)过流保护,也可以配置距离保护;当上述两种保护无法整定或配合困难时,需增配纵联电流差动保护。
储能系统开展与电网二次系统有关的设备检修时,应按相关要求向电力调控机构办理检修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执行。
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的分布式电源,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