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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开展第三、第四类作业项目的单位应在连续从事第一、第二类作业项目满两年人员中择优选择作业人员,经国网公司实训基地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者,方可开展第三、第四类作业项目。
审批通过的工单流转至对应运检单位,运检单位按相关要求在供电服务指挥系统根据检修计划生成或录入编译后的计划停电信息,供电服务指挥中心按相关要求审核后开展停电信息精准发布并推送至国网客服中心。
省公司设备部(配网管理部门)应制定工单驱动业务规范、业务流程设计、系统开发需求并组织应用,推广移动作业模式,逐步将配网各类运维检修业务纳入工单制管理。
市、县公司两级运检部对危险、复杂和难度较小的检修项目,应组织编制施工方案,细化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及服务风险管控措施,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首次开展不停电作业项目及研制试用的新工器具、新工艺、新方法,应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和模拟操作,制定完备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执行相应的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通过省公司技术鉴定,经本单位专业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逐步推广应用。
水浸设备应按“先更换、后修复”原则进行处置。修复后的设备应缩短巡检周期,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严格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规定,加强对检修作业现场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强化现场安全风险控制,确保作业质量和人员安全。
隐患排查应结合日常巡视检查、带电检测、在线监测、停电试验、维护检修、专项隐患排查工作等开展。
应加强放电间隙的检查与维护,定期开展避雷器轮换与接地电阻测量、接地引下线连接情况检查等工作。
运检单位保供电前应根据设备状态对相关配网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缺陷、隐患;保供电期间应加强对重点设备的值守、巡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