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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单选题

17.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下列说话错误的是( )

A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等进行诈骗活动,以及进行恶意透支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B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C
 公安机关立案前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D
 认定恶意透支的数额,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透支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解析:《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注:追诉标准为:有(一)(二)(三)情形之一,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四)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立案追诉标准(二)第49条:1.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2.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但是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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