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阳光卡主账户不足以满足支付要求时(包括取现、POS消费、小额质押贷款还款、代扣类业务、信用卡还款等),系统自动将理财账户的本金及积数转入主账户,待主账户结息时,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一并结计利息。转出理财账户顺序以开户时间距支付当日最近的账户开始往前类推,按500元的整数(如选择存期为一天或七天时,最低转出金额为50000元,超过部分为500元的整倍数,且转出后理财账户的余额不得低于50000元)逐一把理财资金转至主账户,直到满足支付为止。
阳光卡中的单位卡均为对公专用存款账户,客户办理销卡的,应在销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完成账户备案。
阳光卡解锁业务不收费。
阳光“加息宝”业务签约成功后,卡内已开立人民币整存整取账户为签约状态,未来新开账户则需单个账户逐笔签约。
阳光“加息宝”业务仅对正常状态账户生效;如利率调整当日账户为异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活期主账户冻结或定期账户冻结等情况,则该账户此次利率调整不能进行智能转存。
阳光“加息宝”业务,是指我行受客户委托,遇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调整时,按照既定的公式计算出智能转存天数,与客户卡内人民币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实际存款天数进行比较,如实际存款天数小于智能转存天数,则系统在利率调整当日自动将原存款销户,同时按照原存款期限以利率调整日为起息日重新转存;实际存款天数大于或等于智能转存天数则保持原存款账户不变。
修改客户利率,目前系统支持使用“1002卡折整整开户”、“1003存单整整开户”、“4717对私理财产品开户”在开立账户时分别可以对外币整存整取账户的利率和理财账户的收益率进行浮动。
修改活期一本通通兑标志可由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也可得由他人代办。
修改个人信息不得由他人代办。
我行阳光卡既能凭交易密码支取,也能凭证件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