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3.2.2如何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案:(1)教育教学权是教师六个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只有拥有教育权才能拥有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和进修培训权。(2)教育教学权是指教师有权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试验的权利。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教学活动权:基于教师身份,有权利参加学校组织和实施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比如上课的权利,布置作业的权利,评价学生的权利等;二是教学自由权:教师可以基于自身对教育的理解以及学生的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3)教师具有公共性特征,教师享有的教育教学权应当符合公共性的要求:应当遵守相应的教育方针,必须确保培养的人才质量和规格;不能够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对学生思想和成长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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