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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学习资料
399
单选题

302、商贩甲违章占道,城管队员乙扣留了其太阳伞,并告知其到城管大队接受处理,但甲置之不理。一日酒后,甲打听到城管队员乙的家庭住址,随即到乙家索要太阳伞。双方发生争执,乙用叉子将甲的头部打破,致轻微伤。对于甲、乙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

A
 甲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B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C
 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
 乙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解析:本题考察对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正当防卫、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甲并非因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而进入乙的住宅,不符合寻衅滋事的定义,故此A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非法侵入住宅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但是本题甲进入住宅是没有强行进入、也没有经乙责令退出后不退出,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甲进入乙家中后并未实施侵害行为,乙在双方争执后殴打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故此C项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乙用叉子将甲的头部打破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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