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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考试知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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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机构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该企业2021年9月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300万元。2021年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220万元(其中按照一般计税方法200 万元,按照简易计税方法20万元),该企业10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多少?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案:甲企业应申报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00-200)*7%+20*7%=1.4(万元)

解析: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 号)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 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税额)后的金额。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相关知识点:

留抵退税后,增值税及城建税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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