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王老先生的子女为老父亲举办70寿宴,吃饭途中,老爷子一个人去了洗手间,可是就在走出洗手间时,不慎被一拖布绊倒,导致王老先生胳膊骨折,请问,责任谁来承担?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王老先生的骨折应当由饭店来承担责任,因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解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