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7注册登记时,对_______、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其他货车,查验行驶记录装置。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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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记录。
1.2.4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可以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1.2.3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1.2.2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1.2.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4.2.195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规定,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换电式除外),查验是否具有外接充电接口。
4.2.194《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小微型载客汽车,车辆设置的第二排及以后排的普通座椅,如其纵向位置可以调节,调节范围应小于或等于600mm;如果配备豪华座椅,调节范围应小于或等于900mm。
4.2.193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小微型载客汽车,车辆仅设置两排座椅时,第二排座椅的座椅骨架和靠背应为固定式结构且不能被翻转。
4.2.192《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符合小微型载客汽车定义的车辆的行李区纵向长度应当小于或等于车长的30%。
4.2.191《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定义的面包车,指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