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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2017〕603号),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建设单位现场技术人员向施工单位的作业班组、施工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签字确认。
企业应定期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当法律法规修改、企业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事故后,应及时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
在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时,对可能导致最严重的损伤或对健康的危害,如果发生概率极低,就可以不必考虑。
中国石化风险矩阵规定,当风险处于容忍风险区域时,认为风险属于广接受的风险。
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变更风险评估成员应当由评估申请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同级安全部门主管人员组成。
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需要紧急变更时,应执行应急处置规定,无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在风险预判可控情况下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先行实施。实施期间做好相关技术记录,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最低合理可行原则”就是不惜成本将风险控制致最小化。
中国石化生产异常情况安全管理规定所称生产异常主要包括安全设施报警、工艺异常、设备异常、储存运输异常、施工作业异常、外部影响和人员异常等。
依据《中国石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异常情况安全管理规定》,要树立“管安全就是管风险,管风险就要关注异常”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