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190.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登记机构查询章的记载有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额等登记事项在内的企业基本信息单或网络查询结果打印单,参照有关规定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
1189.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的累计借方发生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标注的金额。
1188.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外商投资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资本变更批准文件在其注册地的银行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
1187.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设立批准文件在其注册地的银行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同一批准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账户名称为存款人名称加“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字样。
1186.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凭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设立批准文件在其注册地的银行开立人民币投资专用存款账户。
118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报送变更信息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包括合伙企业全部登记事项在内的加盖登记机关查询章的企业基本信息单或网络查询结果打印单。
1184.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报送变更信息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其主报告银行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正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
1183.开展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选择一家结算银行作为主报告银行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其投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报送变更信息。
1182.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可用于土地招拍挂或购买房产。
1181.境外投资者的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账户、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的收支范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