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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红线”条款,系指公司从业人员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必须令行禁止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安全工作“底线”,一旦突破将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按照《青藏铁路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触犯“红线”,影响普速客车行车安全或发生责任事故的职工,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退出现工作岗位或调整现工作单位,同时下岗待工。
对触犯“红线”,影响高速铁路行车安全或发生责任事故的职工,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按照《青藏铁路公司主要行车工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退出并调离现工作岗位,同时下岗待工。
对当班、值班期间饮酒的,按照《青藏铁路公司行车及相关岗位人员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凡发生应退出高铁和客车岗位的情形时,相关单位应及时分析定责,办理直接责任人退出高铁和客车岗位手续。凡对触碰高铁和客车安全红线问题隐瞒不报的各级检查人员,管理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作业过程中,驻站(台)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一旦联控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下道。
加强施工和维修作业安全防护。施工和维修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台)联络员、防护员,驻站(台)联络员或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调换。
栅栏门管理人员须对施工、维修作业负责人查验施工或维修计划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栅栏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翻越防护栅栏上道。
加强高速铁路栅栏门管理。栅栏门以关闭加锁为定位,进出栅栏门必须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