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0车辆识别代号( )共()位字码。
答案解析
解析:
A. 15位:这是不正确的。VIN码的标准位数不是15位。 B. 16位:虽然VIN码的确是由一组数字和字母组成,但是位数不对。 C. 17位:这是正确的。根据国际标准,VIN码由17位字符组成,包括了字母和数字,可以唯一标识一辆车。 D. 18位:这也是不正确的。VIN码不是18位。
因此,正确答案是C,因为VIN码共有17位字码,这是国际上通用的标准。VIN码能够提供车辆的制造国、制造商、车辆类型、车辆特征、系列号、校验位等信息,对于车辆的管理和追踪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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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0非注册登记查验时,对发动机标识缺失或发动机标识的内容与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不一致的,视为查验不合格,不得予以办理登记业务。
3.2.109因更换发动机申请变更登记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未记载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的,由查验员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记录相关信息。
3.2.108注册登记查验时,还应按车辆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他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资料,如车辆产品一致性证书)的标示确定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若符合规定的,可不使用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对货箱或常压罐体上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进行拍照。
3.2.107注册登记查验时,确定核定载人数时,对客车、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车高大于或等于1850mm的小型普通客车,应实车查看座位数、座间距及座椅布置情况,对驾驶室前排核定乘坐3人的汽车,应实车测量驾驶室(区)内部宽度。
3.2.106确定车身颜色时,应根据实车核定;车身颜色随观察位置的不同及光线的明暗会发生变化的,查验不合格,不得办理登记业务。
3.2.105查验过程中,民警查验员应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非民警查验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与执法记录仪功能相同的视音频记录装置。
3.2.104查验员应按照规定的项目查验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GB7258、GB1589等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确认所查验项目是否符合规定,使用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记录机动车查验结果、采集查验照片和视频,录入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制作《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或《校车查验记录表》。
3.2.103对申请换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业务的,不需查验机动车,登记审核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
3.2.102对转入的机动车进行查验时,对属于卧铺客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的,还应查验车内外录像监控装置。
3.2.101注册登记时,应对所有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换电式除外),查验是否具有外接充电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