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答案解析
解析:
选项B:使用年限。这个选项指的是机动车从登记使用开始计算的年限。车辆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可能会出现老化、磨损等问题,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因此,根据使用年限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合理的。
选项C:行驶里程。虽然行驶里程可以反映车辆的使用强度,但不同车辆的设计寿命和耐久性不同,单纯以行驶里程作为检验标准并不全面。
选项D:维修次数。维修次数反映的是车辆出现故障和维修的情况,但不同维修的性质和程度差异很大,且有些车辆可能因为良好的维护保养而维修次数少,这并不代表车辆的安全性能始终良好。
正确答案:B(使用年限)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应当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和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使用年限是反映车辆整体老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依据使用年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也是为什么选择B选项作为正确答案的原因。
相关题目
4.2.113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注册登记查验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对国产机动车)、进口车辆中英文对照表(对进口机动车)等凭证和技术资料上记载的“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与整车产品标牌上标明的车辆品牌、型号应相符,对进口车辆中英文对照表未列入车辆品牌/型号的进口机动车不应办理注册登记。
4.2.112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用车查验时,已采集发动机标识(或可见的发动机号码)电子照片的,实车的发动机标识(或可见的发动机号码)与电子照片一致的,视为合格。
4.2.111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用车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更换的车身或车架上应按规定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的号码。重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位置,应符合GB7258-2017的4.1.3的规定。
4.2.110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在用车因腐蚀、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无法确认需重新打刻的,按照规定打刻新的原车辆识别代号时应把原始号码打磨掉。
4.2.109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注册登记查验时,发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及其附近可视区域存在局部打磨、涂漆等加工处理痕迹时,若上述痕迹不足以影响管理部门对车辆识别代号的识别和认定,不应简单认定为不符合GB7258国家标准的要求。
4.2.108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包括电子控制单元记载的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
4.2.107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打刻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的部件不应有明显的采用打磨、挖补、垫片、凿改、重新涂漆等方式处理的痕迹。
4.2.106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挂车(无纵梁的除外)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右前支腿前端纵梁外侧。
4.2.105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查验合格要求规定,轮式专用机械车应在右侧前部的车辆结构件上打刻产品识别代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如受结构限制也可打刻在右侧其他车辆结构件上。
4.2.104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规定,在办理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出现检验异常情况预警报警提示时,经核实并非异常情形的,应及时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