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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依据《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什么?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4.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物品的定义是什么?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3.根据《安全生产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什么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2.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哪些情形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
(2)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3)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4)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
11.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有哪些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10.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有哪些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
(3)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4)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5)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
9.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有哪些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4)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7)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8)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8.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有哪些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5)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6)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以多少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6.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