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开办保管箱业务后,应将开办行的名称、开办地点、业务主管、联系电话,库内各种箱型、箱数和总箱数,保管箱生产厂家以及各型号保管箱的租金价格和保证金额等资料汇总,上报法人行社管理部门备案。
保管箱因租用人逾期而破箱的,经办机构应与公证机构(县级以上)联系,办理公证破箱手续,箱内所有财物按租箱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保管箱租用人因钥匙丢失申请破箱的,由经办机构统一安排,破箱时租用人必须到场。
个人申请租用保管箱,可授权三人与其共用。
核心业务系统中的现金出、入库业务及现金调剂业务由领用现金库管尾箱的柜员操作,其他柜员不得代为操作。
各级库之间的现金调缴要实行至少三级审批,审批人员应包括调缴双方库存现金的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
午休及日间换班(包括特殊情况临时请假外出)期间、营业终了,复核制或柜员制网点柜员都须在业务主管人员的卡把核对下实施碰库,库存现金和尾箱实物核对相符后,库存现金和尾箱必须全部入金柜、网点库房上锁保管,不得随意放置。
营业机构现金作业区必须配备点钞机、验钞机、捆钞机和扎把机,有条件的营业机构可为客户提供人民币点、验钞机具。
领用现金库管尾箱的柜员休息时必须办理尾箱及实物交接,其他柜员日常及节假日期间轮休(日常轮休最长2天,节假日轮休最长不超过节假日的天数),现金尾箱金额在规定限额以下可以不办理交接、清空或上缴。其他情况的休假及离岗必须清空现金尾箱并上缴或交接。
对公客户大额现金支取原则上在营业网点内部实行三级审批。对特殊账户或超大额度取现,法人行社可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本辖实际情况确定上级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导的审批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