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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入票据管理系统的分支机构如涉及到机构信息维护事项,如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等,由一级分行运营管理部向总行运营管理部提交资料。
各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按月组织条线内票据管理系统用户自查,确保用户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各营业机构申请新增、维护或删除机构操作员信息时,申请表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如有)后提交至上级机构管理员进行操作。
各一级分行机构管理员由运营管理部门人员担任,各二级分行及支行机构管理员须由一级分行指定。
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是指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
商业汇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汇票系统”)是指我行与上海票据交易所管理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及中国票据交易系统进行接口直连的票据系统。
交易系统用户按照用户职责分为机构管理员、机构操作员。机构管理员、机构操作员原则上不得兼岗。
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对小额支付系统收到的核实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意愿真实性的查询进行查复。
对于我行在他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形成的账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户申请书、账户协议等),如账户开立主体部门具有核算职能,相关资料原件应由部门自行保管,并于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复印件报送同级运营管理部门 备查。
对于存款银行违规和超范围使用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业务的,各分支机构应拒绝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