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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运行时序的提交业务结束阶段,各接入机构只能办理除流动性查询和清算排队查询以外的查询业务。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日程中,特殊工作日通常为法定节假日,用于办理不涉及支付系统的业务,满足新业务上线等特殊需要。
在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中完成资金归集账户绑定的各接入机构,业务终了应检查该机构资金归集清算账户是否为零,如账户不为零,应逐笔勾对综合前置子系统电子回单与我行核心系统记账明细,并进
行相关业务处理。
由于业务管理需要计划增加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中资金归集机构的,需填写《资金归集管理信息表》报送至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人民银行审批后,申请机构按照人民银行批复的资金归集业务上线时间推进各项上线工作安排。
各接入机构可以通过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接收电子回单,进行电子回单对账。对账不符的,可以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明细信息。
各接入机构可以采用录入方式和电子报表导入方式通过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办理交存款业务,录入或导入的数据应当真实、完整、有效。采用电子报表导入方式的,应当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报文规范要求。
各接入机构通过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与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账务核对的,应当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1:00 前完成。
各接入机构因特殊原因需由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管理方式临时调整为柜台办理方式的,应当向总行运营管理部提交书面申请。
分支机构接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由代理接入方式变更为独立接入方式的,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分支机构接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综合前置子系统的,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并明确对账方式和回单种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