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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属地监管政策有特殊规定、分行认定政策风险高的以及除A类企业经常项目外的其他对公汇出汇款业务(即特殊对公业务),柜员需将相关材料提交分行交易银行职能部门。
营业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手机号码未实名或者信息核验不一致的,营业机构应当以核验不一致为由拒绝开户。
个人申请开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专业版手机银行、 网上银行等非柜面渠道转账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到柜面办理。
如遇个人客户无合理理由频繁开户、销户,营业机构可拒绝个人开户。
营业机构应当严格自助机具个人开户管理,配备专业人员现场审核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开户目的及其合理性,确保自助机具开户与柜面开户同等审核强度。
营业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了解其开户目的及开户的合理性,根据需要询问客户可出具的辅助证明文件,并根据客户身份核实及风险程度,合理设定账户类型、交易渠道、交易规模和交易频率,如果客户未出示辅助证明文件可拒绝为客户开户。
营业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核验个人身份基本信息,对其提供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以及开户意愿进行核实,不得为身份不明的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提供服务,不得开立匿名或者假名账户。
各分支机构应按我行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客户的身份识别,包括对客户身份的初次识别、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的持续识别等.
对于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开户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 电信网络新型违反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 号)要求,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客户经理应通知涉案账户开户人重新核实身份。如其未在3日内到开户机构重新核实身份,开户机构予以销户。
开户机构在账户存续期发现客户存在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情形,应立即停止为该结算账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并通知客户立即撤销该结算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