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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闭塞区间通过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包括显示不明或灯光熄灭)时,列车必须在该信号机前停车,司机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车辆乘务员(随车机械师)。停车等候2 min,该信号机仍未显示允许运行的信号时,即以遇到阻碍能随时停车的速度继续运行,最高不超过20 km/h,运行到次一通过信号机(进站信号机),按其显示的要求运行。在停车等候同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联系,如确认前方闭塞分区内有列车时,不得进入。
调车作业要准确掌握速度及安全距离,在空线上牵引运行时,不准超过40 km/h;推进运行时,不准超过15 km/h。
货物列车本务机车在车站调车作业时,无论单机或挂有车辆,与本列的车辆摘挂和软管摘结,均由调车作业人员负责。
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连挂,由机车乘务员负责。列车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摘解、软管摘结,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车钩、软管摘解由机车乘务员负责,软管连结由车辆乘务员负责;无车辆乘务员的列车,由机车乘务员负责。
列车反方向运行时,司机必须在站内停车,在接到反方向运行的通知后,正确输入反方向行车的“车站站号”等参数,进入降级状态,确认出站(或发车进路)信号机显示绿色灯光,并具备反方向发车条件后,按停车的股道限速控制速度开车对标,LKJ调出反方向监控数据。
听觉信号,长声为3 s,短声为1 s,音响间隔为1 s。重复鸣示时,须间隔5 s以上。机车作业中提示注意、相互联系等应使用通信设备方式。遇联系不通或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采用鸣笛方式。当司机发现(或接到通知)邻线发生障碍,向邻线上运行的列车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鸣示方式为一长三短声。邻线列车司机听到此种信号后,应紧急停车。
司机鸣笛标,设在道口、大桥、隧道及视线不良地点的前方500~1 000 m处。在非限鸣区域,司机见此标志须长声鸣笛;在限鸣区域内,司机见此标志应开启灯显示警设备,除遇危及行车安全等情况外,限制鸣笛。
联系手信号有9种:道岔开通信号;股道号码信号;连结信号;溜放信号;停留车位置信号;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取消信号;要求再度显示信号;告知显示错误的信号。
移动信号包括停车信号、减速信号及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其中减速信号的显示方式为:表面有反光材料的黄底黑字圆牌,标明列车限制速度;施工及其限速区段,在减速信号牌外方增设的特殊减速信号牌为表面有反光材料的黄底黑“T”字圆牌。
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连续式机车信号机显示一个双半黄色灯光——要求列车限速运行,只表示列车接近的地面信号机开放经道岔侧向位置的进路、显示两个黄色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