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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提到,重点排放单位之间合并的,合并后的碳排放边界为重点排放单位在合并前各自碳排放边界之和。
11.《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提到,重点排放单位之间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重点排放单位承继配额,并履行清缴义务。
10.《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提到,当燃气机组进行配额清缴时,不论燃气机组经核查排放量大于还是小于原核定的免费配额量,都按照原核定的免费配额量进行清缴,核查排放量仅用于记录备查。
9.《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提到配额清缴时,履约缺口较大的重点排放单位需在二级市场买入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100%完成清缴。
8.在2015-2020年任一年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碳排放核查结果,筛选确定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7.大型活动实现碳中和的时间不得晚于大型活动结束后2年内。
6.用于抵消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碳配额或碳信用,应在相应的碳配额或碳信用交易机构注销。
5.用于抵消的碳配额、碳信用或(和)碳汇量大于等于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排放量时,即界定为该大型活动实现了碳中和。
4.重点排放企业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
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包含陶瓷、石化、化工、建材、钢铁等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