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9.《”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提出积极推动政务数据开放,采用众筹、众包等方式,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创新开发多级、多层、跨领域的公共服务。
18.《”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利用大数据实现智慧治理,如利用政务服务大数据,通过比对分布于不同业务部门的用户基础数据,核对低保人群身份的有效性,发现和查处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等。推进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大数据支撑服务体系。形成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政务服务知识库,提高决策支持能力和个性化服务能力。
17.《”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要求统一数据交换,即充分利用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各地方已有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构建全国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体系。
16.《”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建设的地区,政务服务业务与资源交易业务应相对独立,做好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15.《”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规划公共资源交易应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产权出让交易、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等活动的全过程网上电子交易。
14.《”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提出推行网上代办。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一站办结”。探索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作用,以政府适当补贴方式,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点为基层群众提供网上代办行政审批以及社保、缴费、医院预约挂号等服务。
13.《”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规划的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内部办理)平台功能拓展与流程优化,主要涉及并联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政务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5个方面内容。
12.《”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物流配套管理主要用于申请材料递送、审批结果递送。
11.《”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规划的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的基础业务功能,主要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运行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电子证照管理、网上支付管理、物流配套管理。
10.《”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规划的政务服务管理和业务办理的基础业务功能,主要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管理、电子证照管理、网上支付管理、物流配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