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累犯
B、 立功
C、 未遂犯
D、 胁从犯
答案:ABCD
解析:解析:量刑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应考虑的量刑情节。例如:应当从重处罚(累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未遂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胁从犯)。
《刑法》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A、 累犯
B、 立功
C、 未遂犯
D、 胁从犯
答案:ABCD
解析:解析:量刑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应考虑的量刑情节。例如:应当从重处罚(累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未遂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胁从犯)。
《刑法》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A. 重婚
B. 未到法定婚龄
C.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结婚
D. 因胁迫而结婚
A. 正确
B. 错误
A. 电视台、红十字会、希望小学均无权请求赵某支付其余的99万元
B. 红十字会、希望小学均有权请求赵某支付其余的99万元
C. 红十字会有权请求赵某支付其余的99万元
D. 希望小学有权请求赵某支付其余的99万元
解析:解析: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受赠人可请求交付,本题中受赠人为红十字会,电视台、希望小学均非赠与合同的当事人,无权请求支付。《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解析:解析:《数据安全法》第六条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章程
D. 村规民约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A. 出卖人按合同约定已将标的物托运,即将到达交付地点
B. 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等待无果后将标的物提存
C. 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买受人因质量严重不合格拒收货物
D. 合同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合同约定的货物所在地提货
解析:解析:A正确。标的物尚未交付,风险由出卖人负担。《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小张认为居住权登记才设立,承租权只需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可设立
B. 小王认为居住权是物权,承租权是债权
C. 小李认为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设立人和居住权人自由设立,而承租权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20年
D. 小刘认为居住权不能有偿设立,而租赁能有偿设立
A. “绿色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资源和环境
B. “绿色原则”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色原则
C. “绿色原则”是倡导性的原则规定,倡导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D. “绿色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如有违反,必有惩戒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原则。其为倡导性的原则规定,从总体上对所有民事活动要遵守的环保义务作了一个总括性的规定,为后面各分编围绕着“绿色原则”加以贯彻提供了基础,需有后续条文作出具体规定,而非“如有违反,必有惩戒。”
A. 赵某应再还300元
B. 张某应退回500元
C. 张某不必退回500元,赵某也不必再还300元
D. 张某应退回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解析:解析:赠与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受赠人须愿意接受赠与。张某以免除债务的意思向赵某作出赠与的要约,赵某称“将来一定奉还”,即赵某未接受张某作出的赠与要约,赠与合同未成立,赵某应将剩余的300元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