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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约定的施工标准不符,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所拖延工期及因此增加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承包人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视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由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预付款中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承包人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可以据实予以计量。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含税价为基准。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根据《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