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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窖井等可能 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窒息危险,且挖掘深度超过L2 m时,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机械开挖时,应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 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管线2 m范 围内宜釆用人工开挖,避免对管线或电缆造成影响。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在 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1 m处,堆土高度不应大于1.5 m;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动土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 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0天;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 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