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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上铁战〔2018〕429号)规定:铁路电话“( )”人工台为应急通信电话,实施“立接制”
服务。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规定,造成10以上至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0以上至50人以下生命安全,启动()应急预案。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规定,集团公司和各单位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进行演练,提高整体应急处置能力,消防重点单位和旅客列车每年不少于()。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御台风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工[ 2018]290号)规定:达到发布台风( )预警的标准,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启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御台风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工[ 2018]290号)规定:达到发布台风( )预警的标准,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防御台风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工[ 2018]290号)规定:灾害影响旅客列车安全运行时,运输专业工作组负责督促列车长与乘警、车辆乘务员等立即组成( ),维持列车秩序、救护伤病人员、疏导旅客情绪。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的燃着物体,使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行人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道口时,不得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以上的距离。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车辆及自轮运转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的警告标志。机车、动车、车辆车顶门及机车、车辆、自轮运转设备攀登梯子应可靠加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并采取安设接地线(指所有可能来电方向进行验电、挂接地线,下同)等安全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