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20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20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给予行政处罚。
19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198、对较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刑事责任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制定。
19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应急处理预案。
196、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
195、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194、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193、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