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结算银行应当按照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安排办理跨境人民币资金入账手续,并做好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
境外机构委托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的,托管行应当按照有权部门同意人民币债券发行的证明文件中所规定的发债所筹集的人民币资金境内外使用比例,做好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审核,凭境外机构和主承销商的指令办理相关跨境人民币资金汇划业务。
境外机构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行应当按照有权部门同意人民币债券发行的证明文件中所规定的发债所筹集的人民币资金境内外使用比例,做好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办理相关跨境人民币资金汇划业务。
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委托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办理收支需提供以下材料:()。
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通过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收支需审核以下材料:()。
境外机构可选择在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托管账户或委托主承销商在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两种方式,存放发行人民币债券所募集资金及办理相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根据我国债券市场发行上市的有关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应当获得有权部门同意人民币债券发行的证明文件。
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是指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国际开发机构等,以及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境内发行以外币计价的债券。
同时汇入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投资的境外商业类和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汇出与汇入的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境内托管行和结算代理人应当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号)等相关规定,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划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