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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开展高铁“静音车厢”的通知》(客管函[2020]32号)中规定在试点列车设置的“静音车厢”设在3号车厢 (一等座车)。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优化电子客票退票办理流程的通知》(客营电[2020]16号)中规定,使用电子支付购买且已领取报销凭证的有效电子客票通过12306网站先行办理退票时,如出现报销凭证遗失、污损、票面不完整等情况,车站不得办理退现金或返款。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优化电子客票退票办理流程的通知》(客营电[2020]16号)中规定,已领取报销凭证(报销凭证票面完整、未污损)的有效电子客票通过12306网站先行办理退票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应退票款时,须携带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身份证件,已领取报销凭证的须交回报销凭证。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规定,因不可抗力或铁路责任造成产品次数不能完全使用的,购票人和乘车人(需为12306用户) 可在12306网站申请退款,退款金额=原购票款×(产品剩余乘车次数÷产品限定乘车次数),退款按原支付渠道退还。
《铁路定期票、计次票管理办法》(铁客[2020]200号)中计次票是指有效期内可在限定乘车次数上限内乘坐指定发到站间规定列车的车票。
《国铁集团客运部关于开展普速旅客列车互联网订餐业务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10月10日起开展普速旅客列车互联网订餐业务。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中规定,客运安全红线内容由国铁集团客运部规定。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中规定,触碰安全红线,同时又构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的,按从轻原则处理,但不得重复考核。
《铁路旅客电子客票暂行实施办法》(铁客[2020]105号)中规定,已打印报销凭证的铁路电子客票办理改签、退票手续时,不收回报销凭证。
《铁路旅客电子客票暂行实施办法》(铁客[2020]105号)中规定,旅客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后,不可重新打印报销凭证和“行程信息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