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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影响的突发事件属红线问题。【出自乌铁安〔2020〕343号《安全红线问题管理办法》】
53.铁路从业人员有权利用列车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出自乌铁安〔2020〕343号《安全红线问题管理办法》】
52.触碰客车“安全红线”的直接从事与客车安全相关人员至少3个月内不得从事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关键岗位。【出自乌铁安〔2020〕343号《安全红线问题管理办法》】
51.触碰“安全红线”相关人员至少6个月内不得从事本岗位或其他涉及高铁和旅客列车安全的关键岗位。【出自乌铁安〔2020〕343号《安全红线问题管理办法》】
50.铁路从业人员严禁钻车,攀爬车顶、扒乘机车和车辆、以车代步和飞乘飞降。【出自乌铁安〔2020〕343号号《安全红线问题管理办法》】
49.动车组、旅客列车、路用客车停留存放期间未安排人员进行看守,或看车人员车内抽烟、使用明火照明。【出自乌铁安〔2020〕343号《安全红线问题管理办法》】
48.安全隐患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出自乌铁办客〔2021〕4号 关于重新印发《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专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47.因列车报错站名致使旅客误下车造成伤害的属于列车责任。【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46.列车客运工作人员对设备管理不善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属于列车责任。【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45.旅客在列车上被挤伤、烫伤时,均属于列车责任。【出自乌铁办客[2021]16号《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