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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3年案例三第四问)投标截止后,该投标人发现排架混凝土单价分析时未摊入模板费用,以投标文件修改函向招标人提出修改单价分析表,否则放弃本次投标。问题:对投标人修改排架 C25 混凝土单价分析表的有关做法,招标人应如何处理?
10.(2009年案例三)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适用修正原则。
9.(2018年案例三第一问)编制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投标人近5年至少应具有2项合同价18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问题:
背景资料中提到的类似工程业绩,其业绩类似性包括哪几个方面?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资料有哪些?
8.(2011年案例三)某河道疏浚工程批复投资1500万元,项目法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某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及附录、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资格审查资料、拟分包情况表和其他两项文件组成。
问题:
(1)根据背景资料指出该投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中其他两项文件名称
(2)根据《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2005]80号),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的企业和人员证书有哪些?
7.(2019年案例二)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明确:承包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要求、具有AA以上的信用等级;投标有效期为60天;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整。
事件1:A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就招标文件设定信用等级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
事件2:该项目因故需要暂停评标,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至90天。B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同时要求局部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拒绝延长。
事件3:C投标人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有重大失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了书面文件,要求撤回投标文件,放弃本次投标。
事件4:投标人D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总承包人D把土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E,并与之签订分包合同,且口头通知发包人。分包人E按照规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其中,项目负责人、质里管理人员等均为本单位人员。
事件5: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局部土方填筑压实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立即向分包人E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分包人E整改后向监理机构提交了回复单。
问题
-1.针对事件1,招标人应当如何处理?
-2.针对事件2,B报标人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要当?说明理由。招标人应如何处理该事件?
-3.事件3中,招标人应如何处理C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
-4.指出并改正事件4中不妥之处,分包人E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中,还有哪些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5.指出并改正事件5中不妥之处。
6. (2020年案例四第二问)事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B提交了调价函(-正二副),将投标总价由3000万元下调至2900万元,其他不变。调价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密封、装订、标识后,递交至投标文件接收。问题:事件2中,投标人B提交的调价函有哪些不妥?说明理由。
5.(2016年案例三)某中型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自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组成。其中闸底板C20混凝土是工程量清单的个子目,其单价(单位:100m3)根据《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版)编制,并考虑了配料、拌制、运输、浇筑等过程中的损耗和附加费用。
事件1:A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A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有算术性错误,遂以投标文件澄清方式提出修改,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不妥。
事件2: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A单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A单位做法有何不妥?说明理由。
-2.事件2中,A单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时,应在什么时间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如何处理?
4.(2015年案例四第一问)事件1:投标人A提交的投标报价修改函及附件正本1份,副本4份,函明投标总报价优惠5% ,随同投标文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来源于工程所在省分公司账户。评标公示期结束后第二天,未中标的投标人A向该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投标最高限价违反法规为由,要求重新招标。
指出事件1中投标人A投标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的做法。
3.(2014年案例三第三、四问)某寒冷地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涉及3个乡镇、8个行政村,惠及近2万人,主要工程项目包括疏浚大沟2条,中沟5条,小沟10条,新建(加固)桥涵50余座,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相应村镇接收管理。项目招标文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3.4投标保证金”条款规定如下: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格式向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
-3.4.2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应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以废标处理;
-3.4.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某投标人对“3.4投标保证金”条款提出异议,招标人认为异议合理,在2013年10月25日向所有投标人发送了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函,但投标截止时间并未延长。
问题:
-1招标人可以对“3.4投标保证金”的哪些条款提出异议?说明理由。指出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2.招标人未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2017年案例三第二问)事件1: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为3000万元,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有企业法人地位,注册地不在凤山市的,在凤山市必须成立分公司。
(2)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5年至少有2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泵站施工(下同)。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担任的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5)拟担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单位信誉良好,具有淮海省水利厅BBB级以上信用等级,且近1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7)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且财务状况良好。
某投标人以上述部分条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损害自身利益为由,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7天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
问题:事件1中的哪些条款存在不妥?说明理由,指出投标人异议的提出存在哪些不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