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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在中低压配电网继电保护中,具有双电源的配电装置,在电源进线侧应设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在工作电源断开后,备用电源动作投入,且只能动作一次,但在后一级设备发生短路、过负荷、接地等保护动作、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熔断时应闭锁不动作。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低压电缆的芯数应根据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确定,其中TT系统、TN-C(或TN-C-S)系统应采用五芯电缆,TN-S系统应采用四芯电缆。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城市低压配电网的设计,可允许低压线路故障时损失负荷。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中压台架变应靠近负荷中心,变压器台架宜按最终容量一次建成。变压器容量宜为500kVA及以上,低压出线宜为4回及以上。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35kV~110kV变电站应按无人值班模式设计,根据规划可建设智能变电站。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10kV~110kV变、配电站无功补偿装置一般安装在低压侧母线上。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容载比是评价城市供电区电力供需平衡和安排变电站布点的重要依据。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对于中、低压非有效接地系统,保护装置采用单相配置。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年限包括近期、中期和远期,其中近期为年度滚动修编规划。
根据《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 50613-2010),配电网规划的年限应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选择一致,近期宜为5年,中期宜为10年,远期宜为20年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