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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规约中信息对象地址分配中,遥信信息的对应地址为1H-4000H。()
完成规定的初始化和总召唤过程,此时如果有缓存数据,则重新启动遥信数据的上送过程,直到上送成功才清除遥信缓存。()
如果重发两次仍未收到主站回复,则终端认为通信异常,这时主站以启动站的身份向主站发起重启链路请求()
在平衡传输方式下,如果由于通道等原因出现了主站确认回复报文丢失或者误码的情况时,终端在等待1秒后继续重发上一帧遥信数据报文,FCB位不翻转,如果重发一次或者两次成功,收到主站的确认回复报文,则清除遥信缓存继续执行其它任务。()
待通信恢复正常后重新上送未被确认的事件,未被确认的事件应该在通信重新建立链路后重复上送()
考虑到无线公网的网络延时,重发间隔时间不宜设置太短。一般情况下,报文重发次数设置为3~5次,每次重发间隔时间设置为10s或更大。()
非平衡方式下,如果一个报文不论在控制方向或监视方向上,经过最大的报文重发次数(次数可设置、每次重发时间间隔可设置)仍无法被对方正常接收,即可判断为配电终端退出或通道故障。()
从动站发向启动站的响应帧受到了干扰,启动站在经历了超时后,重发这个发送帧,且它的控制域中的帧计数位(FCB)不变。()
本细则(DLT634.5101-2002实施细则)对受干扰的“发送/确认”过程中的最大的帧重发次数定为5次()
发向配电终端的发送帧受到了干扰,所以就不会有对主站的确认帧。配电主站在经历了超时后,重发这个发送帧,且它的控制域中的帧计数位(FCB)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