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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业务部门授信工作人员和授信管理部门授信工作人员任何一方需对客户资料进行补充时,须通知另外一方,但原则上须由业务部门授信工作人员办理。
商业银行应酌情、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索取相关资料,以验证客户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作备案。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关注和搜集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有效识别授信集中风险及关联客户授信风险。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规定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按照《贷款通则》规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
按照《贷款通则》规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借款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