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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旅客原则上应使用具备动态二维码识读功能的实名制核验闸机或验检合一进站检票闸机自助完成实名制核验。对不能采用上述方式进行实名制核验的旅客,车站应通过()的方式确认旅客是否具备铁路 e 卡通”业务办理条件,同时应使用人工实名制验证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识读设备录入旅客身份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旅客可登陆铁路 12306 手机客户端,进入“铁路 e卡通”界面,在线完成信息填写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证比对后提交申请,“铁路 e 卡通”账户开通后,即可在铁路 12306 手机客户端生成乘车码,使用该乘车码可以在专用检票通道自助扫码进站乘坐()。旅客申办及使用过程中如需咨询,可拨打中铁银通客服电话(4008-368-368)。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车站应在“铁路 e 卡通”窗口、进出站闸机处设置醒目引导揭示,方便旅客业务办理及乘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站段应关注“铁路 e 卡通”旅客扫码乘车情况,遇时段性预留席位不足时,及时向集团公司收入部门汇报,客票所及时调整预留席位。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遇特殊情况,车站站长可决定暂停“铁路 e 卡通”直接扫码乘车服务,车站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引导旅客购票乘车,同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集团公司收入部门汇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对持他人“铁路 e 卡通”乘车,以及无故出站且无入闸扫码乘车记录的,按无票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旅客扫码通过进站闸机时,系统记载进站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冻结“铁路 e 卡通”账户金额 100 元;旅客扫码通过出站闸机时,系统记载出站信息,与进站信息匹配计算票价后,解冻账户金额并扣减相应票款。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遇有专运、特运等重点运输时,自动检票闸机将控制持“铁路 e 卡通”旅客的进站人数。涉及预留席位车厢的,关闭该趟列车()功能;未涉及预留席位车厢的,关闭该趟列车()扫码乘车功能。车站要做好宣传,()持“铁路 e 卡通”旅客乘坐后续列车。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乘车码仅限本人使用,旅客从()、()、()视为完成一次全程旅行。根据旅客正常的入、出闸记录确定旅客乘车区间,使用乘车码乘车默认乘坐二等座,按照二等座票价从旅客冻结预授权金额中扣减相应票款。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e卡通”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上铁客〔2020〕170号)规定:每名旅客仅可开通一个“铁路 e 卡通”账户。旅客“铁路 e 卡通”账户不得转借,因账户()等原因被他人冒用的,一切责任由账户所有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