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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在雷雨天气巡视设备时,不准靠近避雷针、避雷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禁止在接触网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支柱或在支柱旁休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头、绳索、塑料布、风筝、树枝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并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电气化铁路区段()等金属体结构部分应可靠接地。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禁止在接触网支柱上()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禁止在()下避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的燃着物体,使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行人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道口时,不得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以上的距离。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车辆及自轮运转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的警告标志。机车、动车、车辆车顶门及机车、车辆、自轮运转设备攀登梯子应可靠加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铁供〔2018〕392号)规定: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并采取安设接地线(指所有可能来电方向进行验电、挂接地线,下同)等安全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