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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旅服系统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日均发送量超过 1 至 5 万人的车站发生旅服系统中断 4小时以上,影响车站旅客运输组织,是Ⅱ级应急响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日均发送量超过 5 万人的车站发生旅服系统中断 1 小时以上,影响车站旅客运输组织;是Ⅱ级应急响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旅服系统全集团公司范围内中断 15 分钟或区域性中断30 分钟以上,影响集团公司旅客运输组织;是Ⅱ级应急响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旅服系统全集团公司范围内中断 30 分钟或区域性中断1 小时以上,影响集团公司旅客运输组织,是Ⅰ级应急响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旅服系统全集团公司范围内中断 1 小时或区域性中断 2小时以上,影响集团公司旅客运输组织,是Ⅰ级应急响应。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旅服系统应急处置后,按照“()”的原则,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遇旅服系统发生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时,信息上报应坚持()的原则,确保集团公司应急处置办公室或客运站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掌握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上报的信息应确保内容准确、事实清楚,并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后上报,主要包含:()、系统及设备状态等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服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上铁客〔2018〕383号)规定:旅服系统使用单位和维护单位应按照“()”的原则,做好旅服系统预警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