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建设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使用、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